5月20日上能電氣(300827.SZ)公布,公司于2020年1月6日收到合肥市中級人民法院出具案號為“(2019)皖01民初2541號”的應訴通知書等訴訟文書。經雙方協商一致,公司于2020年5月19日與陽光電源股份有限公司(“陽光電源”)共同簽署了《和解協議》。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:
本案基本情況:陽光電源向合肥市中級人民法院提交《民事起訴狀》,起訴公司侵犯其實用新型專利。公司于2020年1月6日收到合肥市中級人民法院出具案號為“(2019)皖01民初2541號”的應訴通知書等訴訟文書。該案原定于2020年2月18日開庭審理,由于公司遞交了《管轄權異議申請書》,合肥市中級人民法院已取消2020年2月18日庭審;2020年3月11日,公司收到合肥市中級人民法院案號為“(2019)皖01民初”的《民事裁定書》,認定公司提出的管轄權異議不能成立。公司于2020年3月17日,向最高人民法院遞交了《管轄權異議上訴狀》。截至本公告日,最高人民法院尚未作出裁定。
訴訟進展情況:陽光電源訴公司侵害實用新型專利權糾紛一案,雙方經友好協商達成共識,愿意攜手共創良好的經營環境,在新市場開發、新技術研究等領域保持良好的溝通、交流與合作,共同促進行業健康發展。雙方于2020年5月19日簽署了《和解協議》,陽光電源向合肥市中級人民法院提交了撤訴申請。
本案基本情況:陽光電源向合肥市中級人民法院提交《民事起訴狀》,起訴公司侵犯其實用新型專利。公司于2020年1月6日收到合肥市中級人民法院出具案號為“(2019)皖01民初2541號”的應訴通知書等訴訟文書。該案原定于2020年2月18日開庭審理,由于公司遞交了《管轄權異議申請書》,合肥市中級人民法院已取消2020年2月18日庭審;2020年3月11日,公司收到合肥市中級人民法院案號為“(2019)皖01民初”的《民事裁定書》,認定公司提出的管轄權異議不能成立。公司于2020年3月17日,向最高人民法院遞交了《管轄權異議上訴狀》。截至本公告日,最高人民法院尚未作出裁定。
訴訟進展情況:陽光電源訴公司侵害實用新型專利權糾紛一案,雙方經友好協商達成共識,愿意攜手共創良好的經營環境,在新市場開發、新技術研究等領域保持良好的溝通、交流與合作,共同促進行業健康發展。雙方于2020年5月19日簽署了《和解協議》,陽光電源向合肥市中級人民法院提交了撤訴申請。
標簽:光伏要聞
文章來源:
馬龍
版權聲明:
本文內容由互聯網用戶自發貢獻,該文觀點僅代表作者本人。本站僅提供信息存儲空間服務,不擁有所有權,不承擔相關法律責任。如發現本站有涉嫌抄襲侵權/違法違規的內容,一經查實,本站將立刻刪除。
